教学项目
Teaching Project
美德伦理:高校德育的价值取向
高校德育是以美德伦理还是以底线伦理作为其价值取向,不仅关乎高校德育的内容,而且关乎高校德育的价值目标。
底线伦理与美德伦理,从某种意义上讲都可以成为人们行为导引和品德塑造的价值取向,但由于两者具有不同的伦理品性、伦理旨趣和实现机制,对高校的人才培养将会产生完全不同的导向意义。所谓底线伦理,就是指人人都应当遵守的最起码的社会规范伦理,如社会习俗、惯例、守则、法规等等,它具有最广泛的可行性、可接受性甚至具有某种必须性,是社会良序、人际合作最基本的伦理需要。底线伦理坚持规则优先理念,从社会道德规范出发,以“人应该怎样行动才合乎规则”为价值旨归,以规范调控、他律约束为机制,要求人们在具体的生活境况中作出正确的道德选择。底线伦理的“底线”特质集中表现为人在规则面前的受动性和大众性。由此可说,底线伦理在本质上属于一种“规则伦理”。与底线伦理的“底线”特质相比较,美德伦理的“美德”特质则集中表现为人在规则面前的主动性和神圣性。因此也可说,美德伦理本质上属于一种“人格伦理”,即是一种指向更真人生经历、更善人生价值和更美人生境界的人格的自我完善。道德不只是外在的遵守,更是内在的实现、内心的诚服和以此为基础的行动。美德伦理以人的高尚道德境界的实现、至善禀赋的弘扬为目标,体现出人生蓬勃的道德生长力和旺盛的道德生命力,他不仅规范人生而且旨在导向人生;不仅是人生的他律规则更是人生的自律精神。不同的伦理导向将塑成完全不同的人才规格。底线伦理的价值取向体现的是一种以规则为本位的知性人才培养模式;美德伦理的价值取向本质上追求的是一种以人格健全发展为本位的德性人才培养模式。无论是知性本位的人才培养理念,还是德性本位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系统工程中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和价值。但“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的高校德育的价值取向应该是美德伦理。
首先,学校德育是一个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再到大学的分层次、有梯度的系统工程。如果说小学德育主要是为了使孩子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那么大学德育则要把理想信念作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然而,我们不难发现,我国的学校德育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甚至即使是现在,仍存在着层次定位不清甚至倒挂的现象。比如,对幼儿园小朋友、小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教育,要求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对大学生则进行学习纪律的常规教育,要求遵守学校纪律,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等等。这种定位倒挂局面造成了两头缺失:儿童的早期德育因心智超度而导致“豆芽式人格”;高校德育则因过度世俗化而导致大学生人格缺钙,从而远离甚至背离了“大学生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人格成长是一个渐进式的养成过程,从基础性、广泛性走向崇高性和先进性是高校德育美德伦理价值取向的逻辑路径和使命要求。
其次,以“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其中德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方向和保证,智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核心,体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基础,美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发展的大学生源自于这四育的各尽其职、相互协调。承担指引教育性质、发展方向和保持动力职能的高校德育必然要求其价值取向的伦理形态具备先进性和导向性,即对世俗现实伦理的某种超越性和至上性。即高校德育不仅要求大学生做到不损人利己,而且关键时刻还要富有人道关怀和博爱心境;不仅要求大学生不为我独尊,而且还要有和谐人类共同体的合作精神;不仅要求大学生认同起码的社会公共道德,而且还要以“内圣外王”的标准警醒自我,完善自我。显然,有助于这些目标实现的只能是美德伦理而不是底线伦理。 再次,作为高校德育价值取向的德育方法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预期性。古人说,“欲其下而取其中,欲其中而取其上”,“兵将之士气,宜鸣之而不宜噤之,宜鼓之而不宜泄之”。这为我们对于以美德伦理作为高校德育价值取向的主张做了最为实际的方法论诠释。
以美德伦理导引高校德育,重在确立、强化、养成大学生的自律精神和责任意识。美德伦理的德育取向旨在激发道德主体出自内心、发自肺腑地希望自己获得某种德性欲望和要求的自律精神和责任意识。诚如世界古代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科学家和教育家亚里士多德所言,“既然行为既可以是对善事的行为,也可以是对恶事的行为,那么,做一个善良之人还是丑恶之人,也就是由我们自己。”因此,以美德伦理为价值取向的高校德育,要充分调动大学生的道德积极性,强化道德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要让他们深刻地认识到,大学生与中小学生的区别不仅仅在于接受文化教育层次的不同,大学生不只是文化教育上的大学生,更应是人格上的、德性上的大学生。只有认识到自身承载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抱负、家庭的希望,更承载着社会的期盼和祖国的未来,大学生才能真正确立起以德化己、以德立己的美德动机,从而自觉地以美德伦理来打造自己。